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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布各批次招生计划 07录取率将达73.2%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7-6-15 8:12:14

省考试院昨天正式公布了今年各批次的招生计划。今年共有1394所高等学校计划在我省招生384944人,其中本科192524人,占50.1%;专科192420人,占49.9%。按我省今年52.6万考生计算,录取率达到73.2%,其中本科录取率为36.6%。各批次具体计划为: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统招计划43875人,普通类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统招计划59801人,普通类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统招计划63704人,艺术类高职(专科)统招计划为17406人,体育类高职(专科)统招计划230人,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统招计划80233人,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统招计划93642人。

录取共分七个批次

一是提前录取批次院校,共包括七类院校(专业)计划:第一类:军事院校军事院校无军籍学员计划、国防生计划(本科);第二类:公安、政法院校或专业(本、专科);第三类:航海院校或专业(本、专科);第四类:师范院校或专业(本科);第五类:其他院校(本、专科),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上海海关学院等;第六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第七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二是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三是普通类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四是普通类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五是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六是普通类第一批录取高职(专科)院校;七是普通类第二批录取高职(专科)院校。

填报志愿分两阶段

第一阶段:

6月27日至6月30日,考生只填报提前录取批次、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和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提前录取批次的体育类、艺术类院校志愿必须于6月28日前填报并上报。

第二阶段:

7月30日至8月1日,未被第一阶段高校录取,且高考分数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到考生报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填报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普通类第一批和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须提醒考生的是:报考空军飞行院校的考生必须为空军招飞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并须填涂“空军飞行院校志愿”标志。报考军事院校军事院校无军籍学员计划、国防生计划(即提前录取第一类计划)的考生必须填满提前录取批次的A、B、C三所院校志愿,否则本科批次志愿无效。提前录取批次第一类至第七类院校(专业)之间同一学历层次不得兼报,其中第一类院校(专业)中的军事院校军事院校无军籍学员计划、国防生计划之间可以兼报。

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放弃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选报普通类的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也必须符合本要求(即不同类别院校同一学历层次不得兼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今年所有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计划均安排在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之后,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之前录取,考生志愿填入“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栏内。普通类本科分数线上的提前录取本科批次落榜生,如果也填报了提前录取专科院校志愿,将在普通类第一、第二批本科院校投档前参加提前录取专科院校的录取。

三大类院校录取方式

普通类:

仍实行平行志愿

普通类提前录取及第一、第二、第三批本科批次考生可填报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普通类第一、第二批高职(专科)批次考生可填报A、B、C、D、E五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在每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地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三所院校志愿和1个院校服从志愿。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表中,是否服从其它院校设置了的“公办”和“中外合作办学”两栏;在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征求平行志愿表中是否服从其它院校设置了“公办”、“中外合作办学”和“民办独立学院”三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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